俗话说:天灾人祸。有时,碰到烦恼是躲都躲不过。
11月27日,偶就碰到了麻烦事,躲不过去。晚上6点多,去联丰的好又多,在环城西路的斑马线中间等待的时候,对面白云街一辆车牌号码是:浙B:2D319的汽车转弯到环城西路,就是转弯角度太小,从偶身边擦过,造成偶的左小腿关节处擦伤。当时,司机态度马上很好,带偶到附近的中山门诊就诊。由于天黑,无法拍片,配了些药就回家了。当时那个司机建议偶第二天去检查,并留下了名片。
第二天偶去医院检查,没有伤到骨头,但是软组织挫伤和淤血。偶马上打电话和肇事人联系,要求支付偶的医疗费用,对方用一句:找保险公司就搪塞了。第三天,偶想想觉得郁闷,就去海曙交警大队报警。人碰到烦恼,连喝水都塞牙。报警的电话竟然不通!好不容易打通了,被告知到中山立交桥附近的交警中队处理!并且是:自己通知肇事司机,告知无果,交警才会另行通知。假如,私下能沟通,偶还需要忍着脚疼去报警?一直到12月5日,偶的重感冒还没有痊愈,一直没有气力再次去操心这个事情。
事情的结果是我最终放弃继续追究肇事司机的责任,但是我需要在这里提醒其他人,不能忘记在事情发生的当时应该报警,另外,不能相信交警一定有时间处理事故。老百姓总是企盼多,收获少。